中山:符合条件的参建人员应实现全员接种
近日,中山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印发《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措施工作指引》的通知。明确:
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:
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,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,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,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员,指定1名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担任,负责疫情防控组织协调。
配备健康管理员、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。其中,健康管理员应按照工程规模配备,不少于2人,负责收集员工健康状况、监测体温、通风消毒、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、宣传教育等。
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健康检查、防疫消杀、信息登记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分工和责任人。
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,负责安排专项资金,配备防疫物资(可按30天满员使用计算,配齐备足测温设备、水银温度计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、专业消毒纸巾、医用乳胶手套、84消毒剂、含氯消毒液等防疫物资),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组织日常检查巡查。
与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疫情防控协议书,明确各自的防控职责并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专业承包、劳务分包单位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对从业人员及时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,并提供充足的符合要求的口罩、消毒液等防护用品。
专业承包、劳务分包等其他单位职责:
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。
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。
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,督促本单位人员履行疫情防控责任,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
其它:
对厨师、采购、保安等重点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。
建单位符合条件的参建人员应实现全员接种(至少完成第一剂接种),努力做到“应接尽接”。未能做到“应接尽接”的项目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,整改完成后方能申请恢复施工。
未接种疫苗的新进参建人员,必须在进场后48小时内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。